新華網鄭州1月2日電(記者陸歡、魏莘、薑亮)在全國嚴查在建在售小產權房的大背景下,近日,有河南魯山縣群眾反映,該縣一些開發商通過將農民宅基地廉價收購和以新房換舊房等手段,使小產權房“搖身變臉”,建設、銷售十分紅火。而當地國土部門負責人則稱,“目前尚無法律依據,難執法”。
  鄉村小產權房一片火爆熱銷景象
  儘管全國各地打擊在建在售小產權房消息不斷見諸報端,但魯山縣下湯鎮老街村的小產權房項目開發和銷售卻並未受到影響。
  2013年12月26日,記者在鎮迎賓大道一處鎮規劃宣傳牌不遠處看到,高高矗立的“東盛溫泉花園”售樓標牌惹人註目。這個建在村裡,後來被證實各種許可證件均沒有的樓盤,到處是絡繹不絕的購房者和忙得不亦樂乎的銷售人員,呈現出一片火爆的熱銷景象。
  上午10時左右,記者剛走進東盛售樓部,兩名售樓負責人便迎上來介紹情況:1號樓小多層已經基本售完,目前在售就是20層的3和5號樓。記者問,“均價多少?”“均價每平方米2500元。”一位銷售部負責人答。“那要是多買幾套呢?”記者問。“1號6層頂層還有兩套103平方米,一口價14萬元。”這位負責人很爽快地說。
  銷售負責人介紹,目前東盛花園占地60畝,計劃建設10棟樓房,第一期工程已建成3棟,第二期工程很快就要開工。“這些樓盤銷售情況不錯,除了當地人購買外,鄭州、平頂山等城市的市民來買的也不少,主要是投資或來度假用,因為這裡不限購。”他們還指著沙盤說,這些樓盤戶型種類較多,但主要以46平方米-51平方米、85平方米、91平方米-103平方米等適合剛需和投資度假等人群的中小戶型為主,均價為2500元/平方米左右,性價比高,很受市場歡迎。
  當記者問及“這些建售樓房是否具備相關手續?”一位售樓部負責人表示,“明天就能辦齊規劃、土地、建設等所有手續。”
  農村宅基地成為開發商新寵
  記者向東盛售樓負責人提出,想買更便宜的小產權房作為投資,立即得到售樓部負責人的幫助。幾個電話聯繫後,就來了一輛小轎車拉記者看房。
  拉記者看房的是下湯鎮老街村一開發商的合伙人,自稱小李。他說,2013年3月,他和另一陳姓開發商購買了村民謝某的農村宅基地,並已開始建設兩棟樓房共有67套。
  行駛5公里左右,小李的車便停在村口,他指著正在建設的一棟樓房告訴記者,這棟樓房準備蓋7層,除了一層要留作商場外,其餘都可以賣,均價每平方米1500元。“明年‘五一’之前交房。”在觀看了樓層的戶型後記者詢問,“購買你的小產權房,怎樣保證產權合法有效?”小李答,“買房簽協議一年後,只要再交1萬元辦證費,就能拿到鄉裡頒發的房產證。”記者又小心問,“保險不?”“沒問題,放心吧,現在沒有擺不平的事兒。”說完,小李神秘地笑了。
  為了證實樓盤是自己與開發商聯合開發的,小李還叫來了陳老闆。開發商陳老闆證實這個樓盤的土地使用證是個人的。
  記者問:“是個人的宅基地嗎?”陳老闆說:“不是宅基地,是個人老房子。把以前的老房子扒了重蓋。”他坦言,“現在就是鑽房地產的空子,鑽政策的空子。”“是自己房子,那我可以蓋,不想住了我賣,或者說我以自己的名義,我姊妹們多,蓋好我自己分了,就這樣。”
  陳老闆說,近年來,由於農村集體土地建小產權房“卡”得較死,所以一些小開發商又把目光轉向農村宅基地,“這樣可以打政策‘擦邊球’,縣裡也查得不嚴。”
  村民告訴記者,這個村裡除了一個小區外,其餘的十來棟樓房都是小產權,除了本村村民購買外,外地市來人買的也很多。
  眾多執法部門咋就管不住小產權蔓延?
  近年來,河南省政府和相關部門多次發出清理整頓小產權房的通知,在眾多執法監管部門的眼皮子底下,這個縣的小產權房為何能暢通無阻不斷蔓延?
  “沒有行動的依據”、“超出了我的職責”,“不是我們的職責範圍”,國土、住建、規劃部門面對記者的提問,紛紛圈出了自己的一畝三分地。本應聯合執法的三家單位,卻在對小產權房的查處面前十足“本分”,絲毫不敢“越俎代庖”。
  “2013年11月18日和25日,我們已給東盛花園下發了兩個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,但至今未見企業提供規劃用地許可證,土地使用證,規劃許可證,施工許可證,預售房許可證五證。”縣住房和建設局城建房地產開發中心主任張建全告訴記者,下一步如果企業在規定時間不能提供手續,他們將按照法律程序給予立案或申請法院執行。
  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執法人員表示,東盛花園和老街村這些小產權房下一步是否能夠真正執法到位,關鍵還要看領導的指示。
  縣住建局副局長周培欽表示,就目前下湯鎮農村宅基地上建售高層和多層樓房的問題,在全縣並非個案,一些鄉鎮大有蔓延之勢,但由於權限所致,他們無法統計。“對於清查整治小產權房,縣裡是以國土、城鄉規劃和住建局三個部門進行聯動的。而作為住建部門職責分工就是安全建設等方面的檢查。至於有關土地、規劃等問題不歸住建部門管,所以查處小產權房工作難度很大。”
  隨後記者又到國土和規劃部門瞭解情況,但對記者採訪的問題,負責人很不以為然。“何為小產權房?怎麼去定義?已建、已售的怎樣去處理?在建、在售的怎麼去處理?準備再建怎樣去處理?這方面還沒有很明確的東西。”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紀飛龍表示,他們知道一些鄉鎮有開發商購買農村宅基地建房問題,但這些問題很難獲得證據。至於允不允許買賣,不是國土部門管的事兒,“甚至說咱去管也沒有法律依據。”紀飛龍說。
  為了進一步核實東盛公園和老街村小產權房的規劃問題,記者找到規劃局城市規劃、村鎮規劃科,一位姓張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截至目前,沒有見到這兩個地方建房的任何申報材料,至於查處問題,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。
  專家建言,由於小產權房已形成從賣地、建房、賣房、買房等一系列的利益鏈,治本之策唯有“釜底抽薪”:執法部門必須堅守職責,嚴格執法,斬斷非法賣地暴利的根源,才能有效阻止小產權房的進一步蔓延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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